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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社会审计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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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规定:“社会审计组织是依法独立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的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依法纳税。”社会审计组织要生存下去并发展壮大,靠的是什么?社会审计的立身之本——公正。如果说质量是社会审计的生命线,那么,这条生命线的精髓就应该是闪闪发光的公正精神。如果对鉴证、查证、评估事项失之于公正,小则有损声誉,大则引起社会公愤甚至造成严重后果。“迎合”了一个,自己必然丧失一片(客户);如此下去,终将无立身之地。去年,新华社记者揭露的“一个不公正的公证机构”——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所作所为以及带来的危害,它从反面告诫人们公正机构务必公正,也说明了强调确保社会审计公正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充分发挥社会审计职能作用并确保其公正性。
作者 周志强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4年第8期45-45,共1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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