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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事业单位不能为信贷资金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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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事业单位不能为信贷资金担保袁明道在农业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中,不少主管部门为经济实体担保银行借款和财政周转金。由于有些经济实体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他们的借款到期不能归还,银行和财政部门则扣除其主管部门的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用以抵还,使主管部门...
作者 袁明道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1994年第2期43-43,共1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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