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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力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不受约束的权力,是一种危险的权力,导致腐败的权力。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主要特征是以权谋私,钱权交易,它都集中表现在一个“权”字上。这些年来,党和政府惩治的腐败分子中,绝大多数是握有人、财、物大权的官员。似乎老百姓有一条信奉的“真理”:凡是带长的大小官员不能得罪,就是那些具有行业管束权的管电、管水、管房、管路的实权人物也不能得罪。权力成为一些人侵吞社会财富、掠夺他人财富的一种手段。因此,权力的至上性加重了人们心理上的畏惧感,使其在权力面前失去独立人格。 以权制权是当今反腐败的通行原则。监督者必须以一定权力为后盾,形成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制约,才能是有效的监督。新加坡反腐败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是有一个效率高、权威大的执法机构——“反贪污调查局”。它的工作由总理办公室直接过问,案件侦察除有一般权力外,还有与警察相当的逮捕人的权力,其监督机制十分有力。香港的廉政公署是直属港督领导的独立机构,编制保持独立性。
出处 《石油政工研究》 1994年第2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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