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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型林区建设的几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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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林业部和国家林业投资公司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林区的规划标准和要求,全省林区大规模、全方位实施启动势头方兴未艾。对此,本文试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林区所应遵循的几个原则作以理论方面的探讨,旨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型林区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林区的涵义,是指人们在实践中创造林业各项事业成果的总和,具有九十年代改革开放的一切社会特征和行业特色,体现了林区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本质属性,从内容上看,这个新型林区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面向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做到以现代化的林产工业为先导,以永续利用的森林资源为基础,多种产业有机结合,构建大林业、大林区。
机构地区 绥棱林业局
出处 《北方经贸》 1994年第6期16-18,共3页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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