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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志中人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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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封建社会的地方志,特别是宋元以后的志书,差不多都以人物为其最重要的内容。以大同现存的几部旧志来看,明张钦纂修的正德《大同府志》共18卷40目,其中人物为5卷6目,占全志的31%。清黎中铺纂修的道光《大同县志》共20卷67目,其中人物为8卷24目,占全志的35.7%。清胡文烨纂修的顺治《云中郡志》共8集14卷59目,属人物有4集8卷36目之多,占全志的一半。民国以来,多数志书注意反映社会经济方面的内容,但对人物的记述仍然是志书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天我们编写社会主义地方志,经济部类所占篇幅较大,这无疑是历史的进步,但不少志书人物部分所占比例明显偏少。从目前已出版的市县志来看,《牡丹江市志》
作者 姚斌
出处 《沧桑》 1994年第2期38-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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