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我们对当前法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大量事实说明,在改革开放和建立新的经济体制过程中,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甚至部队,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局部利益,或小集体利益,置国家法律而不顾,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其危害性不仅严重地侵害了国家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市场秩序,而且腐蚀了干部,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是当前存在的严重腐败现象之一。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4年第6期16-21,25,共7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