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司法第九章调整的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属于涉外规定。所谓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从此定义中可以看出,外国公司并非中国法人,而是依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成立的外国法人,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外商来华投资的越来越多。它们既可以独资开办企业,也可以与我国国内的企业创办合资、合作企业。另外,外国公司也可以在中国设立其分支机构,依照我国公司法及其它法律的规定。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4年第6期28-29,42,共3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