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单行刑事法律的概念 不少刑法学著作和论文将单行刑事法律称之为“特别刑法”或‘刑事特別法”。在这些学者看来,单行刑事法律就是特别刑事法律。但是,问题在于,用特別刑事法律来替代单行刑事法律的概念,是否为一种科学的表达方法呢?毫无疑问,特别刑事法律既为“特别”,当然,是相对于“普通”而言的;这个“普通”,非刑法典莫属。换句话说。独立于刑法典之外,乃是构成特别刑事法律的前提条件。笔者认为,这个命题本身没有错误,但不完整,因为它并没有勾画出单行刑事法律的内涵和外延。比如,从各国的刑事立法方式来看,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4年第2期21-24,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