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0年10月28日,浙江省衢州市某商场发生一起诈骗案件,案犯使用伪造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转帐支票”从该商场买走20英吋彩电一台,在支票送银行入户时发现为作废支票,随即送检。 转帐支票一式3联,肉眼观察其红色号码为;6762884(图1)。经查该号码支票某单位也有,为原始支票,可见作废支票现号码为篡改后的号码,篡改时很可能采用了印油(或印泥)和刮刀。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1)
出处
《刑事技术》
1994年第4期39-40,共2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