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档案部门自1987年开展恢复职称评聘工作以来,为很多同志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这无疑对稳定档案干部、推进档案工作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举措。但在评定工作中偏重学历、履职年限,并把它作为主要的评审条件,就不太恰当了。当然,对学历、履职年限的要求是职改政策的规定,无可非议。但是,我认为更应看重的是实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不拘一格用人才。通过职称评聘,更好地搞好本职工作。否则,就失去职称的本来意义了。有一个单位工作的发展和在职在岗人员所评定的职称极不相符,多年来工作无一进展。当然,档案部门经费长年不定。
出处
《云南档案》
1994年第6期32-32,共1页
Yunn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