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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银行资金管理办法的几点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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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上级行为适应金融宏观调控需要,出台了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其核心是:限制资金横向流动,资金平衡实行按区域纵向逐级负责制。即:人民银行负责专业银行,专业银行内部地区间不平衡由其自行内部调节。其资金流动示意图为人总行→专业银行总行→省分行→市分行→县支行。行际间、地区间不得横向融通,资金的余缺调剂只能在系统内垂直调度,而调度的依据是“存款备付率”。例如省分行判断下属市行的资金余缺是以市行为单位的存款备付率水平为标准,超过规定的备付率上级行可以直接调出该行多余的资金(目前基准存款备付率为10%),同理。
作者 龙其瑞
机构地区 农行阜宁县支行
出处 《江苏农村金融》 1994年第2期13-1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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