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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银行管理体制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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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已明确指出:现有的专业银行要逐步转变为商业银行,并根据需要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从根本上确定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组建农村合作银行。那么,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后究竟推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目前在理论界有两种主张争论得比较激烈。其中一种主张是:直接交给县级人行管理,上面不再单设管理机构。
机构地区 光山县农行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1994年第5期6-7,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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