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查处假劣药品案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从1985年7月1日《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经我们审查和办理的各类假劣药品案有200余件,其中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14件,因原告慑于法律尊严主动撤诉的2件,尚未出现过失案。这主要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办案原则,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性准确,处理适度。因而提高了假劣药品的办案质量,避免了失误。市卫生局被省“打假办”评为“打假先进集体”,个人也受到奖励。我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出处
《中医药管理杂志》
1994年第6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