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县级人民银行监管工作的重点和手段县级人民银行与省、市级人民银行层次不同,管辖的范围不同,处理问题的权限不同,在监督管理上,必须区别不同级别、不同情况,粗细有别,各有侧重。省市分行处于二线、三线,主要以宏观监督管理为主、以间接监督管理为主,作为县级支行处于"前哨阵地",应以微观监督管理为主、以直接监督管理为主,主要围绕中央银行总行制定的货币政策目标,依据金融法律法规,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通过稽核、纪检、监察、检查和业务往来等活动,对辖区金融机构经营活动实施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以保证中央银行总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在辖区内得以贯彻执行,维护辖区内的金融秩序。二、问题和对策从现阶段来看。
出处
《时代金融》
1994年第9期28-28,共1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