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九四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实现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稳步发展的关键性的一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因此,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强化中央银行稳定货币和金融监管职能;二是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分离;三是培育统一有序的金融市场。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出处
《时代金融》
1994年第9期34-35,共2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