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关系,在西方国家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银行业兼营证券业,即综合银行制度,以德国为代表;另一种是银行业与证券业分离,即职能分离的银行制度,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主张银行业与证券业相分离的人士认为,与综合银行制度比较,职能分离的银行制度有这样几方面优点:一、风险少。银行作为间接融资机构,在经济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不能参与高风险的证券市场。如果银行兼营证券业,在经济形势恶化、投资者抛售股票造成股市价格大跌时。
出处
《时代金融》
1994年第8期66-67,共2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