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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胃在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应用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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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人错误地认为,服毒超过4一6小时胃已排空,没有再洗胃的必要。其实不然,我们在临床上遇到有些病例服毒时间虽已超过6小时仍能洗出较多的毒物。有人报道,服毒12小时后胃内抽出液和呕吐物内仍含有较多的有机磷农药。我们认为,凡口服有机磷农药,不论服药多少和时间长短以及病情轻重,均应洗胃。决不能因为服毒时间“较长”而轻易放弃洗胃,对服毒药量过大过多者更应如此。在洗胃的同时,积极使用解毒药物,并进行心功能等监测。
作者 郭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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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南国防医学杂志》 CAS 1994年第1期52-52,共1页 Military Medical Journal of South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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