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所探讨的是,如何运用“破产保护”在那些严重亏损、陷入困境、濒于破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突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关于“破产保护” 国有企业能否破产,曾一度引起激烈争论。《破产法》出台后,被破掉的国有企业还是微乎其微。为什么呢?是不是该破产的企业太少了。不是,每个企业都有着自己的生命周期,企业的生命在于其产品结构不断升级换代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如果一个企业死抱着一种产品。
出处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1994年第S1期34-36,共3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