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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木材市场 深化木材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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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木材价格改革的历史回顾我国是个少林国家,木材是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要生产资料。长期以来,国家对木材价格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地方定价权很小,企业基本上没有定价权,形成了传统的计划固定价格模式。这种管得过多过死的僵化的价格管理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1978年以后,国家虽然对木材价格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到1985年以前,我国木材价格仍然处于国家高度集中管理的状态。1985年1月,国家放开了集体林区的木材市场,取消了对集体的林农木材的统购,允许集体和林农生产的木材自由上市,议购议销。
出处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1994年第S5期59-65,共7页 Journal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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