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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制订电器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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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悉,为了避免电器的漏电、松脱、过热,甚至发出火花等情况,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香港政府机电工程署目前正为香港500多种家庭电器制订安全条例。有关条例预计将在1996年开始实施。建议中的条例,将限制全部在香港出售的电器用品,必须符合当局根据国际认可安全标准而制定的安全规格。凡在香港出售电器前,必须先取得工业署认可机构所发出的安全规格证明书。
出处 《质量技术监督研究》 1994年第5期38-38,共1页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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