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武干部交流不应过份强调年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人武部移交地方后,人武干部一度出现死水一潭的状况,近年来开始缓解,一些地方的人武干部已开始流动。但从一些单位的做法来看,人武干部流动又过份强调年龄,规定县市人武部部领导不得超过50周岁,科级干部不得超过45周岁,一般干部不得超过40周岁。这种搞硬性交流的规定和做法,我认为同样不利于加强后备力量建设。
作者 汪前富
出处 《中国民兵》 1993年第9期13-1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