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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做好散居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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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散居地区民族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内容。它要求我们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调整工作思路,抓住机遇,加快散居少数民族各项事业的发展,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第一,积极参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如何参与调控,一是通过民族立法和政策的形式,要求有关部门在按市场配置资源的同时,对少数民族实行倾斜。如在信贷自有资金比例上,在税收和基建项目立项、技术改造等方面对少数民族给予减免和优先,并利用社会收入的“二次分配”来调节弥补少数民族在按市场分配收人的“一次分配”中的“欠收”,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如适当增加民族经费,多搞点贴息贷款、低息贷款项目等。二是把民族经济主动纳入当地经济发展“主干道”。不能只盯着那点有限的民族经费。
作者 李继学
机构地区 安徽省民委
出处 《中国民族》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0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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