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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市)人武部党委书记应由政委或部长担任编辑同志:当前,县(市】委书记任人武部党委书记,本部政委、部长分别担任副书记,人武部凡遇重大工作任务,要等县(市)
出处 《中国民兵》 1993年第2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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