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更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赖于发展的基础性支柱产业.民族地区的农业,虽然在解放以来获得了长足进步,但基本上仍处于自给或半自给的自然经济状态.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不能建立在落后的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民族地区要实现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和现代化,必须从自然经济向发达的商品经济转化.这既是建设四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大力发展农业商品经济,是摆在少数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面前的一项历史性任务.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由于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的封闭性、狭隘性不同,具有开放性、竞争性和进取性等特点。
出处
《中国民族》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15-16,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