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李昂因《杀夫》与《暗夜》在台湾文坛声望迭起。由此说来,将这两部作品置于同一思维视角下给予观照是最自然不过的。但是,这样的事实又确乎难以回避:这两部作品不论是在内容时空的把握,还是在艺术风格抑或是在所营造的艺术氛围诸方面都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一个是表现蒙昧社会的性虐待,一个是表现文明社会的性泛滥;一个冷峭、慄悍,一个嘲讽、揶揄;一个阴森恐怖、寒气逼人,一个光怪陆离,腐气熏天。因此,将它们统一在同一题旨下又实在容易招来勉为其难之嫌。然,作者的宣言给我提供了最起码的凭借,即:“在创作上,我是一个比较具有社会倾向的作家,……我在塑造人物上比较愿意写一些和这个社会息息相关的真实人物。①”以此为据,当可减少了我因“涉嫌”而产生的惶惑。
出处
《南方文坛》
1993年第5期61-6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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