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以下称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和《刑事诉讼法》。这是建国后,特别是“文革”十年司法实践的总结,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科学性,但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状况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关于强制措施的立法疏漏逐渐显现,有的已暴露出明显缺陷,并对司法实践特别是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本文拟对强制措施的几个问题试作探讨,以供立法修改时参考。
出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1993年第2期41-44,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