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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重伤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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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0年到1992年,义马市先后发生重伤害案件65起,约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1%,伤害致死15人,致伤致残52人;发生轻伤害案件(治安处理)333起,致伤近400人,约占全部治安案件520起的64%。重伤害案件成为仅次于盗窃的多发案件;轻伤害则成为治安案件中发案频率最高、最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
机构地区 义马市公安局
出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1993年第6期48-50,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Polic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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