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进入市场的障碍中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至今,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但是作为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仍然存在着许多障碍。 1.同业拆借市场不规范我国银行间的同业拆借,从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批发贷款的性质,各金融机构拆东墙补西墙,解决的多是企业流动资金不足或固定资产投资的缺口,不利于中央银行的信贷管理。198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作出政策规定,同业拆借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这一政策规定意在坚持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原来意义上的“头寸”市场原则。但是。
出处
《华北金融》
1993年第10期34-3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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