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北京食品报报道,农业部把开发绿色食品作为“八五”期间的拳头产品,并严格确定了三个必备标准。一是产品原料产地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二是原料作物的生长过程及水、肥、土条件必须符合一定的无公害控制标准,并接受农业部农垦司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的监督。三是产品的生产、加工及包装、储运过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最终产品需由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检测合格才准子出售。
出处
《油气田环境保护》
CAS
1993年第4期64-64,共1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Oil & Gas Fiel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