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海石油勘探开发与渔业生产两者兼顾的指示精神,解决要好油田开发建设和滩涂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问题。经总公司同意,胜利石油管理局于1988年9月组织青岛海洋大学、中科院地理研究所、中科院海洋所、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研究所和胜利油田环保中心等单位开展《胜利油田浅海滩涂石油勘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同年11月编制了评价大纲和实施方案。国家环保局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于1988年12月在青岛主持审查并通过了评价大纲,于1989年3月22日以国环建字第421号文正式批复。
出处
《油气田环境保护》
CAS
1993年第1期62-63,共2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Oil & Gas Fiel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