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3号现发布《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李鹏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五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严肃外事纪律,保持清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礼品,是指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第三条根据国际惯例和对外工作需要,必要时可以对外赠送礼物。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3年第29期1353-1354,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