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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烟叶经济政策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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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办发[1993]43号一九九三年八月三日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烟叶经济政策实施方案的请示》,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烟叶用途单一,属国家专卖品,必须根据烟草制品生产、出口和贮备的需要安排生产。烟叶的收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对超过国家计划收购的烟叶税金要全部上缴中央财政。要贯彻扶优限劣的原则。逐步压缩不适宜种烟地区的烟叶种植面积,努力提高烟叶质量。在加强烟叶专卖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以销定购,以购定产"过渡。当前,烟叶收购工作即将全面辅开,各地要保证烟叶收购资金及时到位,加强烟叶收购和流通中的专卖管理,严格执行收购合同,对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各种非法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以确保今年烟叶收购工作正常进行。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3年第18期26-27,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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