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国发[1993]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制定粮食收购保护价格的权限和程序。我省粮食收购保护价格由省政府制定。在全国粮食收购保护价格的基准价公布后,由省政府按照我省粮食生产和市场供需情况,制定主要粮食品种收购保护价格,并在收购前向社会公布。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3年第9期35-35,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