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1988年3月,经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批准,在国务院设立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同年9月,国务院又批准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三定方案”》,正式确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机构。当时的军队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似乎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990年3月,李鹏总理在第一次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上指示军队的国有资产如何加强管理,请总后勤部研究出意见,报中央军委批准实施。同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中又一次明确指出: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作,由中央军委决定。直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四年后的1992年9月,军队国有资产管理局才正式成立。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1993年第9期35-40,共6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