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近几年来,有关科技立法问题的论著,在言及“科技法”的概念时,对此种法律的调整对象,从各种不同的角度作了许多界定。例如,有的侧重于法的本质进行表述;有的侧重于法的一般功能进行概括;有的则从立法的具体对象、范围来看这个问题;也有的从立法体系的内容上揭示其调整范围。这些界定,有的分专题加以论述,有的则夹杂在行文中表达其观点;有的详细,有的简略。但是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五种不同类型的观点。
出处
《科技与法律》
1993年第2期15-20,共6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