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挂帐固定资产折旧及大修理基金的提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乡镇企业中,常有固定资产实际已交付使用,但由于多种原因未结清造价而长期挂在“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帐户上,不能计提折旧和大修理基金的现象。对于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应尽量防止。对已发生的暂不能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实际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予提和补提折旧及大修理基金。这样,既反映了固定资产的磨损程度,又使产品成本得到正确的核算。具体做法是:从已交付使用的下月起,按预算价逐月予提折旧和大修理基金。科目运用是借记“
作者 吴秀祥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1993年第2期32-3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