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兴改革以除七怪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所说的怪,并非少见多怪之怪。而是切实存在的社会怪现象。因其违情悖理,危害国家,故称之为怪。大概言之,略有七种: 一曰“拖欠怪”。按说经济繁荣,物资丰盛,人民收入提高,工资按时发放应不成问题。但据查,拖欠教师工资者,非贫困地区独有。可怪。
作者 双林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9期47-4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