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及高教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它是政府管理、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又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护身符;而且还是高教与政府之间关系的调节器,促使高教部门与政府当局相互合作,共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那么,高等教育立法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以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呢?第一,高等教育立法要适应高等教育体制的转轨。高等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转轨: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21-24,共4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