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脑对过去感知过的事物,学过的知识,都会或多或少地留有印象,形成经验,并且以后能再现这些经验,加以利用,这就是记忆。记忆的过程可分为识记、保持、再现、回忆四个阶段。识记就是记住事物的过程,它是记忆的开端;保持就是将识记的事物较长时间地保留在头脑中的过程,它是对识记的进一步巩固;再认和回忆则是提取知识经验的过程。识记和保持是再认和回忆的前提;而再认和回忆则是识记和保持的表现,这就是记忆的规律。利用记忆规律提高教学效果,也就是要提高识记效果;增强保持,减少遗忘,以便迅速而准确地再认与回忆。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62-63,共2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