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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香玉受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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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21审判庭。 庄严的国徽下,审判长以铿锵有力的声音宣读着判决:被告人张香玉在北京的公共场所、大专院校及居民家中,编造“与神灵斗法”、有“众神的保护”等迷信语言,进行夺“书灵”、组“九龙阴阳八卦阵”、请走“死蛇残余信息”,“授功”等欺骗活动,骗取巨额财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巳构成借迷信诈骗财物罪。
作者 郑仕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32-33,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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