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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不应书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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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由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存在第三人这一诉讼参加人的情况,所以有部分审判人员要求原告在其起诉状中书列第三人,否则就不予受理。笔者认为,原告在其起诉状中不应书列第三人。
作者 刘家华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3年第6期38-38,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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