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隆冬时节,刘卫平走马上任,来到距家120里外的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法院当了院长。刚来法院的这一天,他一没搞就职演说,二没宣布施政方案,只是在法院的院里院外转了几圈。 他在干什么?干警们有些纳闷。 原来,他是在了解“院情”。他发现自己走进法院不是从法院的门进去的,而是从公安局的门进去的,他走出法院也不是从法院的门走出来的,是从广播站的门走出来的。他又发现,法院房间大都烟熏四壁。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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