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日本市场经济中的法运用的一般的原则 “经济发展优先主义”或者说“经济发展至上主义”是其法运用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日本政府主要是从经济发展角度来决定对法的态度,当认为“严格执法”对经济发展有利时,就严格依法办事;当认为不利于经济发展时,就不依法办事、而去进行政策性运用。如果把那些规定经济主体的所有权、经营自主权及经济主体间活动的法律称为“微观法”,把那些规定国家经济政策的法律称为“宏观法”的话,可以说,日本政府基本上是对〔微观法〕严格依法办事、而对“宏观法”则是进行“政策性”运用。后者突出体现在其反垄断法的运用上。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3年第12期64-66,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