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将省地名委员会、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文化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好全省地名标志建设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地名标志是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也是人们无声的向导。各级政府要把地名标志建设作为建设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道路,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来抓,切实按《报告》中所提出的要求抓好落实。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3年第3期28-29,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