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川市铜溪镇斗丘村一社刘××与肖××因房屋天井、巷道的权属问题,争执达7年之久,并多次发生打架纠纷,镇、村、社多次给以调解亦无效。1990年2月,肖氏向法院起诉,要求裁决。同年12月来市档案馆查到该社土改时的房屋土地证存根和有关材料。原来,肖氏房屋的西面与刘氏房屋东面的共壁上有道门,刘氏进出经天井从巷道通行。1958年办集体食堂门已被封,多年后刘家又私自打通进出至今,档案材料证实,土改时,天井、巷道确权为肖家所有。为此,合川市人民法院以(91)合法民铜字第874号民事判决:“
出处
《四川档案》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42-42,共1页
Sichu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