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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选举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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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障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是民主选举的灵魂。经过1988年的民主选举实践,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也表现出来了:一是有的乡(镇)在确定村委会候选人时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带有指定性;二是有的村由村民代表选举村委会,而不是普选;三是有的村由村民投票选举村委会委员,然后再由委员选举村主任、副主任。
作者 费允成
出处 《乡镇论坛》 1993年第8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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