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7月1 6日,安徽省临泉县法院接到该县迎仙镇李营村村民委员会刘寨村村民小组刘培国等32名农民的投诉,反映临泉县法院迎仙法庭助审员蒋××采取违法手段帮助农行迎仙营业所收取16年前的老贷款问题。强烈要求为民作主,伸张正义。接到投诉的当日,岳建民院长即批示迎仙法庭迅速调查有关情节,并向。院审判委员会通报结果。迎仙法庭于7月19日将调查结果向院里汇报。据查:迎仙营业所向刘寨村所追要的贷款,是1977年经当时迎仙公社指示,迎仙营业所帮助刘寨村扶贫,贷款为刘寨村开办养猪场、水泥瓦厂两项目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