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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准海河流域综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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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于11月6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这是今后海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资源保护和水害防治的基本依据.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海河流域防洪问题关系着北京和天津等城市、海河平原8000万人口,773万hm^2耕地的安危.根据流域的特点和治理经验,采取“上蓄、中疏、下排、适当滞洪”的治理方针是合理的.同意规划中确定的防洪、除涝标准和对策措施.海河流域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规划提出的“全面节流,适当开源,加强保护,强化管理”的综合对策是必要的.要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出处 《海河水利》 北大核心 1993年第6期5-5,共1页 Haihe Water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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