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作为一种系统性、艺术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其特点在于:它是关于“人”的一种活动,亦即是说,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对象)都是人,而人是一切社会认识和社会实践的主体,所以,教育过程必然内在性地要求体现出强烈的“主体性”。教育理论对教育的主体性问题已略有论及,但这种主体性的内在意识根据或心理根据却似乎还未能说清楚。我认为,这种主体性与人的价值意识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一。
出处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1993年第6期22-23,共2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