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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和完善国有民营改革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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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盐城市商业系统实行国有民营改革,最早是从响水县开始的,并相继在部份县、区的中小型企业推开。从调查的情况看,只要坚持“三自”: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包”:包上交税金、包上交租金、包上交本金和利息的原则,加强调控管理,就能比较好的解决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责、权、利相统一以及只负盈不负亏等老大难问题。事实说明,国有民营搞与不搞大不一样,早搞早见效,迟搞迟见效。
机构地区 盐城市商业局
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2期11-12,共2页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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